海域环保

辽宁省部署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工作

时间:2018-07-25   来源:辽宁海洋与渔业网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693号)。按照北海分局要求,7月20日,我厅组织大连、丹东、锦州、葫芦岛市及厅直有关单位召开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工作会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禚鹏基、于承晖同志及四名督导员进行了督导和业务指导。

  禚鹏基介绍了象山工作经验,同时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到人;二是要协调县级政府,组织国土、林业、发改、交通、海事等部门填报本部门掌握的情况;三是要安排熟悉基本情况的人员进行填报,要合理配备技术支撑力量;四是严格按照“一岛、一表、一图、一档”要求填报,并对内容进行审核汇总;五是要确保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将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依法纳入管理提供保障;六是要畅通沟通渠道,减少层层传文时间,每两日上报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等。

  为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北海分局安排督导员与大连瓦房店市、长海县、庄河市、金普新区进行对接。禚鹏基对督导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明确工作重点,一是督促地方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工作,督促海洋部门协调县级政府组织国土、林业、发改、交通、海事等部门填报相应表格;二是监督记录自然资源部文件落实情况;三是对地方填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参考资料。

  于承晖结合PPT图文并茂地讲解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要求,并与各市、县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回答了有关问题。

  省厅对填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二是把握填报要求,严格质量审查;三是开展工作调度,定期上报工作情况。                  

  省海监渔政局、省海域和海岛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大连、丹东、锦州、葫芦岛市海洋主管部门、海监机构、海域动态监管机构及部分重点县区负责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填报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